生态环境部最近统计数据:2023年危废产处情况
2023年,在《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确定的统计调查范围内,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0546.5 万吨,利用处置量为10502.9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地区依次为山东、江苏、内蒙古、河北和广东,产生量合计为3897.5 万吨,占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的37.0%。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排名前五的地区依次为山东、江苏、内蒙古、河北和广东,利用处置量合计为3921.7 万吨,占全国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的37.3%。
2023年,在统计调查的42 个工业行业中,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5 个行业的产生量合计为7621.0 万吨,占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的72.3%。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5 个行业的利用处置量合计为7 711.4 万吨,占全国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的73.4%。
2023 年,全国纳入排放源统计调查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厂2 005 家,医疗废物(单独)集中处置厂471 家,协同处置的企业280 家,运行费用为538.1 亿元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为4217.4 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2230.7 万吨,处置危险废物量为1827.8 万吨,处置医疗废物量为158.9万吨。
处置量中填埋量为556.3 万吨、焚烧量为760.3 万吨。废水(含渗滤液)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23.2 吨,氨氮排放量为21.7 吨;焚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74.1 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 824.7 吨,颗粒物排放量为386.6 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