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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广州市2023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4〕37号)要求,现将广州市2023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发布如下。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根据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初步统计数据,2023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81.16万吨,综合利用量为761.63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4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7.31%;处置量为19.44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0.49万吨),处置率为2.49%;贮存量为2.08万吨。2.行业产生情况202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5的行业依次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汽车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53%、8%、7%、5%、4%,详细情况见图1。图1 2023年本市主要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3.主要产生种类202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粉煤灰、炉渣、污泥、可再生类废物、脱硫石膏,产生量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25%、24%、8%、6%、6%,详细情况见表1。表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废物种类 产生量(万吨) 综合利用量(万吨) 处置量(万吨) 贮存量(万吨)
粉煤灰 194.69 194.69 0.00 0.00
炉渣 190.27 189.22 0.12 0.99
污泥 64.91 51.64 13.70 0.08
可再生类废物 44.55 44.40 0.12 0.11
脱硫石膏 43.62 43.63 0.00 0.01
注:1.上表数据排名未包含其他废物。2.可再生类废物指工业生产加工活动中产生的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废木材等。二、危险废物1.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根据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初步统计数据,2023年,本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70.82万吨,上年末贮存量0.96万吨,利用处置量为70.83万吨(含利用处置量往年量0.92万吨),利用处置率为98.73%,本年末剩余贮存量为0.95万吨。2023年,本市医疗废物产生量3.64万吨,处置量3.64万吨,无害化处置率为100%,主要的处置方式为焚烧。2.行业产生情况2023年,本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分别占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32%、23%、13%、10%、5%,详细情况见图2。图2 2023年本市主要行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3.主要产生种类2023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HW18焚烧处置残渣、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2含铜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产生量分别占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32%、10%、10%、10%、6%,详细情况见表2。表2 工业危险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处置情况
废物种类 产生量(万吨) 利用处置量(万吨) 本年末剩余贮存量(万吨)
HW18焚烧处置残渣 22.50 22.38 0.34
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7.30 7.28 0.04
HW17表面处理废物 7.15 7.15 0.19
HW22含铜废物 7.11 7.12 0.01
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4.57 4.57 0.09

4.危险废物转移情况2023年,本市运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量91.89万吨,其中转入本市(含市内转移)49.35万吨,移出本市42.54万吨。5.危险废物许可证颁发情况2023年,本市共有26家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为HW01、HW02、HW03、HW04、HW05、HW06、HW07、HW08、HW09、HW11、HW12、HW13、HW14、HW16、HW17、HW18、HW21、HW22、HW23、HW25、HW26、HW29、HW31、HW32、HW33、HW34、HW35、HW36、HW37、HW39、HW40、HW46、HW47、HW48、HW49、HW50,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能力达到124.0783万吨/年,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为HW01、HW02、HW03、HW04、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16、HW17、HW18、HW21、HW22、HW23、HW25、HW29、HW31、HW32、HW33、HW34、HW35、HW36、HW46、HW48、HW49、HW50,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量为18.68万吨。6.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情况2023年,本市实际自行利用危险废物2.80万吨,处置危险废物4.85万吨,处置危险废物的主要种类为HW35废碱、HW34废酸、HW18焚烧处置残渣、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49其他废物。7.主要处置设施情况2023年,本市共有5家单位从事危险废物处置活动,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为36.8万吨/年

三、生活垃圾1.清运和处理情况

2023年,广州市清运生活垃圾791.60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791.60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其中焚烧处理669.42万吨,占总处理量的84.56%,生化处理122.19万吨,占总处理量的15.44%。2.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全市在运行设施共24座,焚烧和生化设计处理能力3.6万吨/日,其中12座资源热力电厂设计能力3万吨/日,8座生物质处理厂设计能力0.6万吨/日,2021年10月起,4座填埋场均已停止接收原生生活垃圾,用于应急和飞灰填埋。3.生活垃圾分类情况2023年,广州市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46%,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8%。本市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125.04万吨,可回收物回收量为399.10万吨,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97.86吨,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666.56万吨。

四、建筑垃圾

1.核准排放情况2023年,新增核准排放量为10792万立方米,其中消纳场填埋2560万立方米,工程回填6628万立方米,资源化处理1604万立方米。2.主要处理设施情况根据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办理的新增排放许可数据,2023年,本市共有70家单位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活动,本市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为7300万吨/年。

五、农业固体废物1.农作物秸秆情况

持续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印发《广州市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指导各区结合当地农作物秸秆资源分布状况,因地制宜选择秸秆利用方式,推广秸秆粉碎还田、覆盖还田、堆沤还田等直接还田技术。同时,积极推广“香蕉假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冬种红松茸高质高效技术”,有效推动全市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畜禽养殖废弃物情况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2023年,全市持续巩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效,继续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从化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2023年以来成功创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养殖场1个、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4个、广东省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3个,示范带动畜禽养殖绿色循环发展,巩固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实现基本全覆盖。3.废弃农用薄膜和废弃农药包装物情况持续做好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工作。压实农膜、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和使用者的回收处理责任和义务,科学指导各区开展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同时,借助广州科研单位和院校资源丰富的优势,在部分区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的技术应用,实现农膜的减量替代。

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1.产生及处理情况

2023年,本市建成并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62座,年污泥产生量为30.30万吨(干基,下同),处置量为30.30万吨,处置率100%。2.污泥处理设施情况2023年,本市共有10家单位开展污泥处置活动,本市污泥处置能力为51.34万吨/年。

七、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情况

2023年,全市报废机动车辆5.01万辆。一是回收量4.39万辆,其中汽车4.02万辆,摩托车0.37万辆;二是2023年配合政府执法部门销毁查扣涉案车辆0.62万辆,其中汽车0.08万辆,摩托车及两轮电动车0.54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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